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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2 点击量:

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学校“UPS国际化发展战略”和学院“SPS国际化发展战略”,鼓励并支持学院(学科)与境外伙伴院系(学科)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拓展国际合作新平台,培育合作项目,提升学科发展国际竞争力,2018年,学校继续设立“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计划”。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与境外一流大学(院系)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旨在搭建合作平台,培育合作项目。

2.合作研讨会以“谋发展、促合作”为目的,促进双方在共同感兴趣的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合作。学术会议、课题合作研究、一般性出访不属于本项目资助范畴

合作研讨会境外合作方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在拟开展研讨学科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原则上应为2017年主要世界大学排名指标体系(QS、TIMES、ARWU、US News)中综合排名列全球前100名或相关学科排名全球前50名。

3.本项目鼓励跨学科合作研讨。

4.合作研讨会名称应统一为“北航-XX大学XXXX(学科名称)合作研讨会”(如:北航—多伦多大学航空航天合作研讨会)。

5.合作研讨会举办地点应为北航或对方单位所在城市。

6.合作研讨会每方人数不得少于6人。

7.合作研讨会须于2018年12月10日前举行,逾期将无法完成报销手续。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1.在北航举办的,资助外方参会人员在北航食宿费、会议宣传费、市内交通费。

2.在国(境)外举办的,资助北航参会教师出国费:亚洲国家5000元/人,其他地区和国家10000元/人。

3.已有国际合作基地等国际合作专项经费的学科,学校原则上不再资助。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计划申请书》(附件1),并由学院院长签署详细意见。

2.各学院汇总申请书审核,填写《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计划汇总表》(附件2),将《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计划申请书》一式5份(含电子版)及《北航举办学科双边合作研讨会资助计划汇总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于2017年12月21日16:00前,统一报国际交流合作处105室。

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学院-研讨会名称-项目主要申报人”,学院名称必须为规范全称。

申报材料内容不应涉及保密信息,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进行去密处理后再报送。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联系人:夏菊萍

电 话:82315481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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